奶农郭玉珍敲诈伊利案二审维持原判 律师:会申诉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山西奶农郭玉珍敲诈伊利”案二审维持原判 , 律师:会继续申诉

7月15日 , 备受关注的“山西奶农郭玉珍敲诈伊利”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从郭玉珍代理律师董红卫处获悉 , 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 被告人郭玉珍犯损害商业信誉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法院认为 , 郭玉珍与伊利公司发生纠纷后未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 而是委托上诉人史云峰撰写内容不实的文章在互联网上随意散布 , 公开损害了伊利公司的商业信誉 。 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 裁定驳回上诉、抗诉 , 维持原判 。

奶农郭玉珍敲诈伊利案二审维持原判 律师:会申诉

----奶农郭玉珍敲诈伊利案二审维持原判 律师:会申诉//----[ http://www.caoding.cn]

奶农郭玉珍敲诈伊利案二审维持原判 律师:会申诉

----奶农郭玉珍敲诈伊利案二审维持原判 律师:会申诉//----[ http://www.caoding.cn]

▲ 判决书

2019年3月25日 , 呼和浩特回民区法院一审宣判 , 被告人郭玉珍犯损害商业信誉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一审判决结束不久 , 回民区检察院就因不满该判决提起抗诉 。 抗诉书显示 , 检察院坚持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 , 被告人郭玉珍应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 而不是损害商业信誉罪 。

董红卫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 对于二审判决的判决结果 , 郭月珍情感复杂:一是因为此前检察院抗诉 , 坚持认为郭玉珍应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 所以二审宣判前她担心法院会改判 , 加重刑期 , 二审没有加重刑期她很欣慰;二是 , 因为一直对法院认定的损害商业信誉罪不服 , 所以她还会继续申诉 , 希望法院能改判她无罪 。

事件回顾:

据澎湃新闻报道 , 郭玉珍系山西应县海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经营者 , 因与伊利公司发生纠纷 , 她找人撰写并在网上发布了《内蒙伊利公司如此欺压奶农谁来保护弱势奶农利益诉求》一文 。 该文章于2018年3月8日在70余家网站上进行发布 。 起诉书称 , 文章中的虚伪事实 , 损害了伊利公司商业信誉 。 2018年4月16日 , 郭玉珍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刑拘 , 同年5月2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批捕 。

2019年3月25日 , “奶农敲诈伊利”案一审宣判 。 据内蒙古呼和浩特回民区法院官方微博公布的判决结果 , 被告人郭玉珍被法院认定犯损害商业信誉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五千元 。 6月17日 , “奶农敲诈伊利”案在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二审开庭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潘俊文

来源:红星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