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前领导人被控“泄密案”审结,马英九,无罪!

  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被控“泄密案”12日审结 。 马英九被判无罪 , 全案无罪确定 。

台湾地区前领导人被控“泄密案”审结,马英九,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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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英九 新华社资料图

  台北地检署起诉指出 , 马英九在2013年8月31日 , 明知特侦组调查司法关说案的项目报告 , 并非只是行政不法 , 仍泄漏侦查中秘密、柯建铭个人资料及通讯监察资料 , 给时任行政机构负责人江宜桦、时任马英九办公室副秘书长罗智强 。

  马英九另涉嫌在2013年9月4日 , 教唆当时的“检察总长”黄世铭向江宜桦泄漏 , 并交付侦查中的秘密及监察通讯所取得的应保密资料 。

  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判马英九无罪 , 高院二审改判4个月徒刑 。 经上诉 , “最高法院”发回高院更审 。

  高院更一审期间 , 马英九否认犯罪 , 表示检察官讲不清楚犯罪行为 , 却一直认为他有罪 , 请求法院维持无罪判决 。

  检方指控 , 马英九2013年8月31日将时任台“检察总长”黄世铭向他报告 , 关于台“立法院长”王金平司法关说案的侦查报告 , 泄漏给台当局“行政院长”江宜桦、马办副秘书长罗智强 , 9月4日再教唆黄将报告交付江宜桦 , 涉犯台“刑法”泄密罪、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等罪 。

  据媒体此前报道 , 马英九“泄密案” , 一审获判无罪 , 二审改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 。 随后台“最高法院”又撤销二审有罪判决 , 发回“高等法院”更审 。 马英九办公室当时表示 , 马英九对自己的清白有信心 , 对法院的公正有期待;他争的不只是个人清白 , 更要争取台湾地区领导人的合理权限 , 不能被不当限制 。

  据台湾“中央社”12日报道 , 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今天审结马英九被控“泄密案” , 维持一审无罪判决 。 报道称 , 更一审判决后将不得再上诉 , 因此全案无罪确定 。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 , 马英九21日当天步出法庭后说 , “曾经有人对我说 , 这个案子审理了两年多 , 检察官对于我构成犯罪的具体行为事实到底是什么 , 一直都说不清楚 , 明显的就是为了要达到起诉我的特定目的 , 不惜耗费司法资源 。 我回答他说 , 我的感受最深刻 , 我的感觉是心痛 。 ”

  他感叹 , 尽管如此 , 两年多来 , 他藉由本案的审理 , 也不断的在提醒台湾民众 , 曾经发生过这样不公、不义的“司法关说”(“关说”指替人陈说 , 从中说好话)丑闻 , 然而 , 三年多来台当局却什么也没做 , 继续延宕“妨害司法公正罪”的制定 , 致使“司法关说”的事情还在继续发生 。

  马英九泄密案决战更审 有罪无罪今将定谳

  2019年1月22日报道: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 , 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被诉泄密案 , 台北地院认为他是行使“院际调解权” , 在阻却违法下判他无罪 , 台“高院”逆转改判4月但遭台“最高法院”撤销 , 台“高院”更一审22日上午首次传讯马英九 , 未来更一审不管判他有罪或无罪 , 检辩都不得再上诉、全案将因此确定 。

  检方指控 , 马英九2013年8月31日将时任台“检察总长”黄世铭向他报告 , 关于台“立法院长”王金平司法关说案的侦查报告 , 泄漏给台当局“行政院长”江宜桦、马办副秘书长罗智强 , 9月4日再教唆黄将报告交付江宜桦 , 涉犯台“刑法”泄密罪、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等罪 。

  北院判马英九获判无罪 , 北检不服上诉 , 台“高院”认为 , 黄世铭所提报告无关“五院”相互职权行使争议 , 马电召江、罗到寓所 , 转述通讯监察秘密等数据 , 泄漏侦查中数据 , 且犯后还藉词行使“院”际调解权 , 依违反“通保法”等罪判刑4月、可易科罚金 。

  马英九不服提上诉 , 台“最高法院”以4项理由撤销有罪判决 , 首先是台“高院”未说明马英九到底泄漏了什么秘密?时任台当局“行政院长”的江宜桦有没有权知悉“阁员”涉司法关说案?到底马英九有无跟江、罗讨论“内阁阁员”政治责任 , 为何不相信马英九的辩词?

  最后一点 , 台“最高法院”认为 , 司法独立是健全法制的基础 , 也是社会安定秩序的重要保障 , 台“高院”未论述说明司法关说案是否严重伤害司法公信力 , 是否与增进公共利益无涉 , 却作出对马英九不利的认定 , 有判决理由不备的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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