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好评删差评?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商品还需质优价廉

  7月10日起 , 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网店刷好评、删差评被行政处罚及生产销售假药等36种情形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电商在系统里设置好评、差评的初衷 , 是让买家通过之前买家对交易的评价 , 判断该商家的商品、服务等是否靠谱 , 从而更加理性地作出选择 。 可在电商卖家持续不懈的努力下 , 这一评价体系本身已经不靠谱了 。

  导致不靠谱的方式 , 真是五花八门 。 有商家打感情牌 , 向买家诉说开店的不易 , 请求买家无论如何给个好评;有的以小恩小惠行贿买家 , 不给好评不返现 , 宁愿多给返现也要买家删掉差评;有的则把差评直接删掉;还有的求助于代理机构 , 网络上、朋友圈随处可见的刷单广告就是证明;还有的把枪口对准竞争对手 , 雇人给对手恶意差评 , 以夺回部分市场 。 这也不难解释 , 为何很多人在信誉不错的网店购物后 , 却发现货物质量与评价完全相反 。

  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 可买家除了打个投诉电话 , 又能如何?真把他们惹急了 , 再雇上一群人骚扰电话不停、寿衣花圈寄到家里 , 甚至威胁买机票提着凶器杀到家里……不敢或不愿纠缠 , 就忍气吞声了 。

  对此 , 国家这几年一直在发力整治 。 《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评价造假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 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如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则将给上述经营者贴上违法失信的标签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 网络交易主体也必须纳入监管 。 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 , 既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必要之举 , 更为电商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遵循 。

  失信黑名单不宜泛化 , 但借此惩治不良商家十分适宜 。 因为刷好评、删差评等手段 , 是对消费者赤裸裸的欺骗 , 是不折不扣的信用问题 。 赢得好评、消除差评的方式 , 只能是提供优良的产品和服务 , 而不是动歪脑筋、想鬼办法 。 做人本本分分 , 商品质优价廉 , 最笨的办法最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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