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 海滨浴场等场所将全面控烟

  新华社电 《秦皇岛市控制吸烟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 , 秦皇岛市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海滨浴场、沙滩等场所将全面控烟 。

  《办法》把电子烟纳入禁烟范围 , 在禁止吸烟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 。 同时 , 明确规定了秦皇岛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 列举了11类市外区域(场所)禁止吸烟 , 对室外吸烟区设置及要求也做了明确规定 。

  其中 , 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健身场所、体育场馆的室外比赛区和座席区;敬老院、生活小区的健身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售票场所、等候区域;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海滨浴场、沙滩等均禁止吸烟 。

  办法规定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吸烟者在禁止吸烟场所停止吸烟 。 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区域)吸烟的 , 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并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 , 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建立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 , 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 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的 , 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另外 , 秦皇岛市全方位提供戒烟服务 。 办法规定 , 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组织开展控制吸烟和戒烟咨询服务 。 医务人员在常规诊疗中 , 为吸烟者提供简短的戒烟服务 。 二级以上卫生医疗机构设立戒烟门诊 , 为吸烟者提供戒烟咨询、指导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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