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抄袭公文”领导被问责冤不冤

  7月3日 , 贵州省安顺市纪委市监委在其官网发布一则名为“安顺:通报1起起草文件抄袭拼凑形式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罗建南在起草《党风廉政建设十条规定》过程中 , 从网上下载其他地方文件后抄袭拼凑 , 导致在该文件第二段中出现“坚持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不动摇”等内容 , 造成不良影响 。 纪委决定对罗建南等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今年5月 , 罗建南因工作不认真负责、起草文件照抄照搬、抄袭拼凑 , 形式主义严重 ,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但让人稍感意外的是 , 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忠宁 , 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

  刘忠宁心里也许会犯嘀咕:“我啥都没干 , 下属犯了错 , 关我什么事 。 ”甚至有人还可能替他“打抱不平”:觉得这些个领导真是被下属给“坑了” 。 如果他们真有这样的想法 , 那就很不应该 , 甚至可能影响他们认识到问题的根源 , 无助于领导干部两个责任的抓落实 。

  从严治党就要真管真治 , 领导就要真领真导 。 作为一个领导干部 , 一定要把“严管厚爱”工作落到实处 , 既要坚持问题导向 , 对问题有“好奇心” , 对下属“七零八碎”的事儿都有所掌握 , 发现问题不能含含糊糊、放任自流 , 必须有认真、较真的劲头 , 真正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又要对下级干部出现的作风问题“咬耳扯袖” , 要早提醒、早纠正 , 避免他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

  近年来 , 因为下属“抄袭公文” , 领导干部被问责的案例是时有所闻 。 2017年6月 , 磐石市明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于清波、党办负责人李毅在负责起草《明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工作规则》时 , 没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行调查研究 , 而是在互联网上下载范本略加修改 。 于清波未认真审核把关 , 造成不良影响 。 2018年11月 , 于清波、李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试想一下 , 罗建南起草文件照抄照搬、抄袭拼凑 , 他肯定该承担责任 , 但作为分管领导的刘忠宁 , 自然也是难辞其咎的 , 如果他履职尽责不存在问题 , 他对下属起草的文件严格把关 , 照搬照抄的公文还可能下发吗?正是因为其工作不严不实 , 对文件审核把关流于形式 , 才让一份照搬照抄的文件印制下发 , 造成不利影响 , 他被问责 , 何冤之有 。 (

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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