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官方发布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黄色预警公告

西双版纳州官方发布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黄色预警公告

----西双版纳州官方发布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黄色预警公告//---- http://www.caoding.cn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黄色预警公告

  西食安委公告 2019年第3号

  近期 , 我州连续发生多起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 , 为有效遏制和防范食用有毒野生菌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再次发生 , 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现发布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黄色预警公告 。 具体如下:

  1

  请广大市民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以及生长于施用过农药的土地上的野生菌 , 因为有毒的野生菌很难辨别 。

  2

  烹调加工野生菌时 , 不要凉拌食用 , 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 , 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 。 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 , 但所含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 , 生成毒素从而引发中毒 , 所以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

  3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 , 严禁加工野生菌类 , 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

  4

  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 , 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 , 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 , 并留样备查 , 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

  5

  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后至72小时内 , 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 , 请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可用手指反复多次按压舌根即可引起呕吐 , 尽量把胃内食物呕吐出来 , 以减少毒素吸收);同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 , 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 , 并携带剩余菌子样品 , 以备鉴定菌子的种类 , 确定有效的治疗措施和判断预后;同餐进食者不论症状轻重 , 均应立刻到附近的医院进行观察诊治 。

  6

  各级医疗机构必须做好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

  7

  各地要立即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手机、互联网、宣传栏等媒介 , 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 。

  8

  各地要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 严禁农村集体聚餐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 , 防止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 。

  9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 , 加强应急防范 , 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 。 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 , 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 , 加强协作和应急处置 , 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9年7月4日

  (原题为《西双版纳发布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黄色预警公告》)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