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发布( 三 )

对于城镇污水和垃圾 , 加快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 2020年底前 , 沿江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 , 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率达95%、90%和75%;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5%;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70% , 沿江城镇垃圾全收集全处理 。

湖北省还将加强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防治 , 2020年底前 , 全面完成长江主要支流非法码头清理取缔;完成港口、船舶修造厂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严禁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汉江干线以及江汉运河 。 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 , 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基本完成岸线修复工作 , 恢复岸线生态功能 。

【编辑: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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