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发布( 二 )

为摸清污染长江的“罪魁祸首” , 湖北省已开始全面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 , 到明年6月底前 , 完成排污口监测、溯源和部分整治任务 , 并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 。 严格保护水源地 , 明年底前 , 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比例达60%以上 , 并基本完成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 。

同时 , 加快推进工业污染治理 , 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化工项目和重化工园区 , 15公里范围内一律禁止在园区外新建化工项目 。 2020年底前 , 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重污染企业关改搬转;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中的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实现全覆盖 ,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

对于农业农村污染加强防治 , 2020年底前 , 实现农村无害化厕所全覆盖;城市近郊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 。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依法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 , 禁止超规划养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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