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四类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可获资金补助

  四类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可获资金补助

  本报北京7月2日电 (采访人员曲哲涵)财政部日前印发的《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 , 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等四类项目 , 资金整体实施期限不超过5年 , 根据不同支持事项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分配 。

  根据《办法》 , 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 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 , 按照既定补贴标准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补助 。 黑臭水体治理示范通过竞争性评审等方式确定示范城市 , 中央财政对入围城市给予定额补助 , 不同批次补助标准分别为6亿元、4亿元、3亿元 。 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中西部省份上报确定的3年建设任务投资额 , 按因素法分配资金 , 并按照相同投资额中西部0.7∶1的比例 , 对西部地区给予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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