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保姆因女婴哭闹不停高举摔地致残 被判刑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保姆因9个月女婴哭闹不停高举摔地致残 被判3年8个月

中国台湾网6月30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 , 台中陈姓保姆2015年初在托婴中心受托照顾9个月大的江姓女婴 , 因1人独力照顾9名婴童 , 不堪女婴哭闹 , 竟情绪失控 , 高举女婴摔掷在地 , 女婴后脑着地昏迷 。 陈女竟先删除监视器画面 , 再通知女婴父母送医 。 女婴最后因脑部受损 , 左半身终身残障 。 台湾“最高法院”审理后 , 将陈女判刑3年8月定谳 。

据报道 , 判决指出 , 陈女与丈夫共同经营托婴中心 , 由于长期亏损 , 丈夫必须外出兼差 。 至于被摔的江姓女婴 , 在案发前一个多月才送到托婴中心 , 每天上午8点到傍晚6点由托婴中心负责照料 。 本案发生于2015年10月20日 , 丈夫当天不在 , 由陈女1人独力照顾9名幼儿 。

当天上午10时许 , 出生才9个月的江姓女婴不断哭闹 。 陈女先将女婴自托婴中心1楼游戏区抱起 , 带到1楼后方的如厕学习区 , 试图安抚 , 但仍无效 。 陈女这时情绪失控 , 竟将女婴高举到1.5米高的肩膀处 , 再将女婴丢掷在地上 , 女婴后脑着地 , 仰躺在地 , 四肢瘫软、意识不清 。

发现事态严重的陈女并未立刻将女婴救起 , 而是先删除监视器内的画面后 , 再通知女婴父母将女婴送医 。 女婴送医后右侧硬脑膜下出血合并急性脑水肿、双侧视网膜出血 , 经过颅部手术后 , 虽然捡回一命 , 但却终身左侧瘫痪 , 至今已经4岁半 , 仍须复健学习走路 。 陈女被依照“成人故意对儿童犯重伤害罪”提起公诉 。

一审法院审理后 , 认为陈女有罪 , 考量陈女因独自照顾9名幼儿 , 加上经济、身心及安抚哭泣女婴无效等多重压力 , 最后才把女婴丢掷在地宣泄情绪 , 因此将她判刑3年8个月 。

案经上诉 , 二审台中“高分院”审理后 , 仍认定陈女有罪 , 考量陈女的犯行造成女婴及家属的圆满家庭疲惫不堪 , 复原之路漫漫 , 实非常人所能想象 , 让人十分同情与不忍 , 但因陈女经济状况不佳 , 身体罹癌 , 亦无法负荷家属之巨额赔偿请求 , 导致无法和解 , 二审因此驳回上诉 , 仍判陈女3年8月 。 全案再上诉第三审 , “最高法院”28日驳回上诉定谳 。 (中国台湾网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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