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婴儿配方乳粉禁用“进口奶源”等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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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采访人员 蔺丽爽)昨日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 ,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正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征求意见 , 规定婴幼儿奶粉标签、说明书禁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等模糊信息字样 , 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等功能性表述 。

  《办法》规定 , 标签和说明书不得含有下列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对于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当在产品配方中含有或者使用的物质 , 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样强调未使用或者不含有;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原料来源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与产品配方注册内容不一致的声称;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 , “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形 。 违反上述规定 , 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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