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并殴打小偷 工地保安获刑13个月

  本报讯(采访人员 陆增安 通讯员 李韦苇)在抓到小偷时 , 应该报警并交由警方处理 , 而良庆区凤凰路某工地的保安刘某将抓到的3名小偷非法拘禁 , 还对其拳打脚踢致轻伤一级 。 近日 , 良庆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 以犯非法拘禁罪 , 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

  刘某是良庆区凤凰路上某工地的一名保安 。 去年9月16日上午11时左右 , 刘某和其他保安在工地里巡查时 , 发现有3名男子正在盗窃电缆 。 刘某和同事合力抓获了颜某、农某、黄某等3名小偷 , 并将他们带到工地里的停车场 , 让他们交出手机并询问其在该工地作案的次数 。 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 , 刘某为了逼迫对方供出作案的次数 , 不时对颜某等3人进行殴打 。 后经依法鉴定 , 颜某等3人损伤程度均为轻伤一级 , 刘某随后被良庆警方抓获归案 。

  近日 , 良庆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认为 , 刘某身为一名保安 , 在抓到小偷后 , 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并交由警方处理 , 但刘某利用职务之利 ,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 当场使用暴力试图让被害人屈服 , 手段恶劣 , 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 鉴于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 , 认罪态度较好 , 并赔偿3名被害人经济损失 , 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 可酌情从轻处罚 。 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 , 以犯非法拘禁罪 , 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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