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乳粉配方注册再提门槛

  北京商报讯(采访人员 钱瑜 姚倩)为严格配方注册、切实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 6月26日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此次修订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说明中提到 , 申请人应具有完整生产工艺 , 其中明确7种不予注册的情形 , 并进一步加大违规惩罚力度等 。

  具体来看 , 修订后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7种不予注册的情形 。 其中 , 当申请人不具备与所申请注册的配方产品相适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或检验能力 , 注册申请材料不支持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或依据不充足以及申请材料内容矛盾、不真实、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时 , 不予注册 。

  修订说明还对婴幼儿奶粉的标签和说明书做出详细规定 。 其中 , 产品声称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来源的 , 应当如实标明来源国和具体来源地 。 另外 , 标签和说明书不得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 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等内容;原料来源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 , “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等 。

  根据修订说明 ,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销售者违反上述规定 ,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 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

  2016年 , 国家审议通过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 。 不过 , 在配方注册实施过程中 , 如何严格配方注册、明确不予许可情形 , 均需明确完善 。 此次修订后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强化了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审查 , 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要求 。

  乳业分析师宋亮在接受北京商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在总结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后 ,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明确了7种不予注册的情形 , 进一步提高了准入门槛 。 7种不予注册情形的明确可以防止企业钻空子 , 无形扩大产能 。 此外 ,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严格” , 严格管理、严格审核流程并严格评审 。 从总体来看 , 大部分主流品牌已经通过配方注册 , 随着配方注册门槛的提高 , 对未来申请配方注册企业的要求将更加严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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