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促成偷排污水企业被查 奉节梅溪河更清了

  法律监督促成偷排污水企业被查 奉节梅溪河更清了

  “以前看见清澈的梅溪河水变浑就觉得心痛 , 这下总算是放心了 。 ”6月24日 , 面对回访的奉节县检察院干警 , 家住奉节县夔门街道金盆社区的杨大爷激动地说 。

  这段时间 , 梅溪河边的金盆码头 , 机器的轰鸣声盖过了潺潺水声 。 以前 , 只要有机器声响 , 一般是岸边的砂石厂在进行生产 , 不多时就有泥水沿着私设的管道流入河里 。 而这一次则是拆除这些暗管的声音 。

  “收到检察建议后 , 我们通过‘夜查’固定了郑某非法生产、偷排偷放废水的证据 , 并对其作出了罚款、限期拆除管网等行政处罚 。 ”谈起5月4日晚上10点的那次“行动” ,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执法支队队长刘建林仍感到心潮澎湃 。

  一年时间向河中直排30000吨废水

  梅溪河是奉节县长江流域一级支流 。 2019年4月 , 奉节县检察院检察五部干警发现 , 梅溪河入江处水流经常处于浑浊状态 , 在进一步踏查后 , 检察机关将污染源锁定在距梅溪河入江口3.3公里的金盆码头附近的两家砂石厂 。

  干警了解到 , 从2018年3月起 , 唐某、郑某先后在金盆码头租用土地 , 开设石料加工厂 , 进行石料研磨、加工、运输 , 平均每天两家产量共计约3000吨 。

  而在这“3000吨”背后却还隐藏着另一个数字 。 经干警进一步勘验后发现 , 两家砂石厂不仅在没有办理环境评价手续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 而且用于净化生产废水的沉淀池也形同虚设 , 废水都通过暗管直接排入梅溪河中 。 在这一年多的经营时间里 , 两厂直接排放的废水就有3万余吨 。

  “靠水吃水无可厚非 , 但这种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从事的低层次生产 , 无异于竭泽而渔 , 更是对公共利益的一种破坏 。 ”奉节县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朱倩介绍 , 这种非法排污行为至少具有三重危害:一是使水体浑浊影响居民用水 , 二是破坏水质影响水生物生长繁殖 , 三是汇入长江后也会破坏干流水质 。

  2019年4月30日 , 针对金盆码头附近的砂石厂偷排偷放的情况 , 奉节县检察院向县生态环境局发送检察建议 , 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 及时查处向梅溪河河道直排污水的违法行为 。

  夜查砂石厂找到偷排偷放证据

  “2018年 , 我们就对郑某的砂石厂进行了罚款处罚 , 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 之后了解到他们仍在偷排偷放 , 但证据一直不足 。 ”环境执法人员表示 。

  检察机关负责公益诉讼工作的干警也谈到 , 在调查过程中 , 砂石厂会伪造开采设备正在拆除的假象 , 白天还会停止生产应付检查 , 停靠在码头的船甚至有序地围成一个圈 , 用来挡住排污口掩人耳目 。

  “收到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后 , 我们对此案更加重视 。 ”刘建林表示 , 在收到检察建议后 , 他们结合检察机关踏查的线索 , 认真研判情况 , 针对非法经营者在白天避免进行生产的特点 , 确定在节假日通过突袭的方式固定证据 。

  5月4日晚上10点 , 刘建林和执法队员摸黑来到郑某经营的砂石厂 , 借助手电筒光亮 , 找到了埋在碎石和井盖下面的废水排污口 。 “这就是你们偷排偷放的证据 。 ”在录像和照片面前 , 一直狡辩的砂石厂负责人郑某哑口无言 。

  随后 ,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 拆除偷排污水的设施设备 , 清运堆放的砂石 , 并对两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 6月20日 , 生态环境局在对检察建议的回复中表示 , 两家砂石厂已基本整改完毕 , 今后将加强对县内其他砂石厂的监管力度 。

  法律监督与生态保护的“化学反应”

  “在做好对非法生产的企业进行打击的同时 , 也要防范关停企业死灰复燃 。 ”谈起对梅溪河的进一步保护 , 朱倩表示 , 检察机关收到回复的时限为2个月 , 此后该院还将通过实地勘测、定期回访、联席座谈等方式 , 做好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 , 持续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 维护公共利益 。

  自2018年“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开展以来 , 奉节县检察院排查长江及其支流非法采砂、畜禽污染、废水直排等公益诉讼线索80余条 , 对1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正式立案审查 , 发送生态资源类行政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3份 , 其中8件已经整改到位 。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采访人员 钱也 通讯员 刘庠録 龙泓瑀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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