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裤大盗”两年偷66条女性内裤被公诉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内裤大盗”两年在上海偷66条女性内裤藏于暂住地 , 被公诉

“是我干的 , 看到女士内裤我就想偷……”欧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

日前 , 在上海市金山区作案多次的“内裤大盗”欧某某落网 , 为寻刺激 , 他共盗走66条晾晒在外的女士内裤 。 经司法鉴定 , 证实犯罪嫌疑人欧某某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和恋物症 , 但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 。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人员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 , 日前该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欧某某提起公诉 。

检察院透露 , 2018年12月23日一早 , 受害人陈女士将前一日换洗的衣服晾晒在家中围墙处的晾衣架上 。 当天15时许 , 她准备收衣服 , 却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内裤 。 陈女士由此想到自己4个月前 , 内裤也曾被盗 , 于是向警方报了案 。

2018年12月25日13时55分许 , 派出所民警在金山区某路口附近巡逻时 , 发现一名形迹可疑的骑车男子 。 由于之前在调取陈女士家附近监控中 , 民警就曾发现过该男子 , 且衣着也与监控中相似 , 民警认为其有盗窃嫌疑 , 遂将该男子扭送至派出所 。

“是我干的 , 看到女士内裤我就想偷……”欧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

据欧某某交代 , 2017年至2018年12月23日期间 , 他独自一人骑自行车至金山区某地多次窃得居民晾晒的女性内裤 , 共计66条 。 随后 , 欧某某将窃得的女性内裤藏匿于暂住地内 。

日前 , 金山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欧某某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认为 , 欧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 , 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 , 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检察官提醒:《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 盗窃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欧某某在两年时间内先后几次实施盗窃 , 属于盗窃罪中的多次盗窃 。 检察官提醒 , 切忌因为觉得财物价值较低而产生顺手牵羊的想法 , 否则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