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金洲仿真枪案”重审宣判:曾获刑7年,现免予刑罚

红星新闻客户端 6月18日 , “朱金洲仿真枪案”重审宣判:朱金洲犯非法买卖枪支罪 , 免予刑事处罚 。 此前 , 在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人民法院 , 朱金洲因非法买卖枪支罪获刑7年 。


“朱金洲仿真枪案”重审宣判:曾获刑7年,现免予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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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金洲曾获刑7年 , 现被免予刑事处罚 。 本文图均为 红星新闻 图

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一份编号为(2018)豫0523刑初4号的原审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夏 , 朱金洲从安阳中环百货董存林处购买了3箱M51S型号仿真枪 , 每箱6支 , 每支125元 。 到货后 , 朱金洲以每支170元至210元的价格出售 。 截至案发 , 待售的9支仿真枪被警方查获 。 经鉴定 , 9支仿真枪枪口比动能在2.61~3.09焦耳/平方厘米间 , 符合公安部“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即为枪支”的认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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