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利之星回应“奔驰漏油签保密协议高价回收”:想提高客户满意( 十 )

“你不能够说通过合同的方式给你解决问题了 , 但同时又限制了你的一些权利 。 比如说 , 像起诉的话这也是消费者一个合法正当的权利 , 但这个合同进行了限制 , 这显然是不可以的 。 包括说这个保密 , 合同中还约定了40万的违约金 , 这个车可能也就40多万 , 这种条款显示是不公平不合理的一个条款 。 ”

岳屾山表示 , 一旦签订了类似的和解保密协议 , 损害的不仅仅是消费者的个人利益 , 如果车辆确实存在设计缺陷 , 却因签订协议造成了隐瞒 , 可能会损害其他购车人甚至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 。

“到底是不是有质量问题 , 还是说在出厂的时候存在问题 , 还是说它本身就是一个问题车?如果事先就已经知道是个问题车还进行销售 , 那本身就是一个欺诈行为 , 消费者是可以主张3倍赔偿的 。 还有另外一方面 , 如果说这个车是存在设计缺陷或者普遍性的问题 , 那这个车辆是要进行召回的 , 这个问题是需要得到解决的 , 如果通过签保密协议这种方式进行掩盖的话 , 那损害的可能就不仅仅是签订合同的消费者一个人的利益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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