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不再分设“职工 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窗口

6月17日起 , 我市不再分设“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窗口 , 医保窗口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

据了解 , 医保“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公共服务事项范围分别是:单位参保登记、变更及注销 , 个人参保登记、变更及注销 , 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 , 参保关系转移 , 个人医疗账户基金继承 , 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调整申报 , 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申请 , 医疗保险费用报销 ,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 , 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 ,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 门诊特殊用药申报 , 一次性定额救助或重特大救助 , 定点医疗机构签约申请 , 定点零售药店签约申请 , 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报备 。

正常上班时间 ,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县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任意一个医疗综合保障窗口 , 均可办理上述范围内的公共服务事项 。 医保服务热线0594-968112 。 (采访人员 吴伟锋)

来源 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 林剑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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