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主播“刘一手”欠款2337万成“老赖”,法院喊话:还钱!

  6月14日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抖音软件发布网红“刘一手”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视频 , 督促其尽快与法院执行部门取得联系 , 履行法定义务 。 据悉 , “刘一手”的欠款金额高达2337万 。

  网红“刘一手”本名丁大元 。 2015年 , 丁大元与广东某传媒公司签订了《经纪协议》 , 约定其将YY平台作为其唯一的互联网演艺平台 , 合作期限5年 。 签订合同后 , 其以“刘一手”的网络身份获得了平台的“金牌艺人”称号 , 平台也向其提供了专属资源和服务 , 并支付了丰厚的表演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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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在2017年3月 , 传媒公司发现丁大元违反约定 , 私自到“快手”平台上进行直播表演 , 由于此前他借助YY平台的资源积累了大量粉丝 , 即使转换了平台 , 仍然获得了巨大收益 。 随后 , 传媒公司向丁大元发送了《法律函》 , 但其并未停止在快手平台的直播 。

  截至2018年5月30日 , “刘一手”在快手的粉丝数量已经达到1487万人 。 传媒公司认为 , 丁大元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双方的协议 , 且给YY平台的艺人管理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 故传媒公司到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要求丁大元依据协议支付50万元违约金 , 或以合约期内近12个月申请人因被申请人获得的月均平台营收乘以剩余合约月份的总金额 , 以前述两者金额较高者为准 。

  广州仲裁委裁决 , 丁大元应按合同约定标准向传媒公司支付违约金2302万余元 , 并负担本案律师费、仲裁费 , 双方签订的《经纪协议》依法解除 。

  仲裁裁决生效后 , 传媒公司了解到丁大元在北京市朝阳区有财产线索 , 于是依法向北京市三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

  根据公开信息 , 丁大元未履行的执行标的额高达2337万余元 。 而在执行立案后 , 丁大元未履行生效裁决义务 , 未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报告财产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故被北京市三中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采访人员从北京市三中院了解到 , “刘一手”快手直播账户已被法院查封 , 其他查控举措也正在积极实施中 。 法官希望通过抖音公开的方式 , 督促丁大元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 如果其仍然拒不履行 , 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采访人员 | 刘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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