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法庭,王老太太已经有些失控!古稀老人五次起诉后终于离婚

  第五次要求离婚之后 , 70多岁的王老太太如愿以偿 , 终于获得了“双方离婚”的判决 。 通州法院承办法官说 , 这种年龄的当事人起诉离婚 , 一般都是先劝和 , 但是王老太太的这种情况 , 没法不判离了 。

  刚刚进入法庭 , 王老太太已经有些失控: “法官 , 你要为我做主!这次 , 我一定要和他离婚 , 必须离!必须离!必须离!”

  话音铿锵有力 , 很难想象是个拄着拐杖的老太太说出来的 。

  1948年出生的王老太今年已71岁 , 她和丈夫李老先生于1976年相识 , 登记结婚 , 育有一儿一女 。 算上诉前调解 , 这已经是老太太第五次来法院了 , 每次的诉求都一样:要求离婚 。

  “法官同志 , 我不能再跟他过了 , 他老打我!自己拿着退休工资 , 在外面喝酒吃肉 , 也不给我钱 , 现在还不让我回家住 , 我一定要和他离婚 , 您一定要为我做主 , 必须判决离婚!您这次要是再不判 , 我就还接着起诉!”老太太说 。

  “通常遇到这么大岁数来起诉离婚的 , 我都会先劝和 。 ”承办法官说道 , “不过这次 , 我想先问问被告 , 您同意离婚吗?”

  李老先生比王老太小三岁 , 精神矍铄 。 虽然穿着有些邋遢 , 但依然透着生活中的强势 。 “这都第五回了 , 你不觉得丢人现眼么?既然非得离 , 那就离 , 不过 , 不能分财产!”

  “财产必须分!房子得分 , 房租也得分 , 我就是要让你倾家荡产 , 惩罚惩罚你!”老太太说 。

  调解时 , 李老爷子说 , 妻子要求分的房子是他花钱买的 , 现在想分租金 , 分房子 , 不可能!虽然知道离婚后要分配婚内财产 , 但是 , 如果房子分一部分给了妻子 , “她想要 , 给的了剩下的房钱吗?”

  法官提示说 , 其实可以直接确定房子由双方各享有50%的份额 , 如果出租了 , 双方平分租金 。 如果一方单独居住使用 , 另一方可以索要占有使用费 。 二老百年后 , 也可以将自己那50%的份额 , 作为遗产处分 。

  在之前的笔录中 , 双方曾为这笔所谓的拆迁款争执过 , 但这本身就是一笔糊涂账 , 一共多少钱 , 花了多少 , 如何花的 , 还剩多少 , 谁都说不清 , 甚至很多证据早已灭失 , 根本无从查起 。 原本二人已经达成了一致 , 可是不知为何 , 又掺和进了房子拆迁款的问题 , 调解工作顿时又陷入了僵局 。

  为了妥当处理双方的纠纷 , 承办法官开始做王老太的工作 , 向老人解释了大量的相关法律问题 , 从利益均衡的角度出发 , 又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解决方案 。

  最终 , 王老太和李老先生达成了协议:二人自即日起离婚 , 房屋一人一半 , 各享有50%的份额 , 三年之内 , 房屋的租金由李老先生单独收取 , 三年之后 , 房屋租金一人一半 , 平均分配 。 同时 , 法院以此为基础 , 出具了调解意见书 。

  北京晚报 采访人员 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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