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偷走男婴抚养长大27年后首回应:和他生母就当走亲戚(18)

不接受道歉

5月27日 , 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内 , 原被告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及庭前调解 。 河南省高院提交了两份证据:一是1988年《中国法律年鉴》第563页 , 二是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7月出版的《法医物证学》(第3版)第73页 。


保姆偷走男婴抚养长大27年后首回应:和他生母就当走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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