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撞人后再撞摩托车还拖行伤者,一审获死刑


广西男子撞人后再撞摩托车还拖行伤者,一审获死刑

----广西男子撞人后再撞摩托车还拖行伤者 , 一审获死刑//----[ ]

广西高院消息 , 2019年6月11日 , 曾轰动玉城的玉林市“8.9恶性汽车撞人案”一审有结果了!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 , 判决被告人吴惠忠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经审理查明 , 2017年8月9日21时20分许 , 被告人吴惠忠酒后驾驶桂A27Y96小轿车行驶到玉林市玉州区沂山路进士路口时 , 在将行人刘规某撞倒后 , 又将由被害人钟某驾驶的、搭乘着钟某女儿钟善某、钟润某的桂KEJ191普通二轮摩托车撞倒 , 导致钟某、钟善某、钟润某倒地 , 同时钟某的脚和二轮摩托车均被卡在桂A27Y96小轿车的前保险杠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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