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借款迅速“滚”成80万 “套路贷”团伙首脑被判刑20年

  长江日报讯(采访人员贾雪梅 通讯员牛腾州)彭某伙同周某等人注册成立公司 , 以无抵押车贷为幌子 , 大肆攫取高额非法利益 , 并吸收社会闲散人员 , 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 6月10日 , 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 该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首例“套路贷”案件 。 该案18名被告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 最高刑期达20年 , 所有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 。

  汉阳法院审理查明 , 2016年至2017年间 , 彭某伙同周某等人 , 以成立的武汉鸿腾天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依托 , 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

  2017年10月 , 彭某伙同团伙 , 按照“套路贷”方式向被害人李某发放借款8万 , 经过扣除各种名目的费用后 , 李某实际拿到6万元 。

  为达到非法占有李某房产目的 , 彭某等人采取逼迫还款、制造走账流水等方式 , 虚增李某的债务至24万元 , 并以此为由逼迫李某还款24万元 。 当年11月 , 彭某等人又以李某债务过多为由 , 通过徐某(另案处理)等人制作80万元的银行流水 , 逼迫李某以80万元的价格将其位于汉阳区某小区价值83万元的房产转让给被告人涂某 , 并签署房屋转让协议和80万元收条 。

  当年12月 , 为达到实际控制房产的目的 , 被告人彭某召集团伙成员强行撬开该房屋门锁 , 强占房屋 , 最终非法占有被害人李某的房产 。 李某万念俱灰 , 产生自杀念头 , 其家人无家可归 。

  该组织从成立至案发仅1年6个月时间 , 营业收入达上千万元 , 其中非法获利数百万元 。 汉阳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罪名对团伙首脑彭某定罪 , 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其他团伙成员也分别以各自所犯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1年10个月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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