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渔民误捕海龟后放归大海 获海洋部门奖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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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渔民误捕海龟后放归大海 。 梁振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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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渔民误捕海龟后放归大海 。 梁振玮摄
中新网海南新闻6月10日电(梁振玮)6月10日上午 , 在万宁市万城镇周家庄村内 , 一只体型硕大、圆头圆脑的海龟吸引了不少村民的目光 。
“这只海龟重达50多斤 , 活跃得很 , 在渔网中四脚直蹿 , 整张网都快被‘踹’破了 。 ”周家庄村渔民林斯良介绍 , 这只海龟是昨晚他在小海作业捕鱼时误捕上来的 , 海龟是国家保护动物 , 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联系村委会看看怎么放归大海 。
听说有村里有人捕捉到海龟 , 周家庄村的村民们纷纷过来围观 。 为确保海龟不受伤害 , 周家庄村支书夏可平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 组织村民将海龟保护好 。
“早上天一亮 , 我就收到村里有人捕获海龟的消息了 , 我已经联系市海洋部门 , 让他们过来想办法去放生 。 ”夏可平告诉采访人员 , 捕到海龟 , 这在周家庄村还是第一次 , 村里的人都很兴奋 。 海龟是大海中代表吉祥的生物 , 希望它回归大海后健康长寿 。
在对海龟进行详细检查 , 确认其没有受伤后 , 万宁市海洋部门的工作人员将海龟带到和乐港北港放归大海 。 为鼓励该渔民的善举 , 捕获海龟的渔民林斯良获得周家庄村奖励500元 , 海洋部门奖励1000元 。
万宁市海洋部门提醒 , 海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在海洋生态系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 买卖、捕杀海龟属违法行为 , 渔民捕到海龟后要第一时间联系海洋部门进行放生 。 同时 , 希望全社会善待海洋生物 , 尤其是已经列为濒危物种的海洋生物 , 保护大自然 ,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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