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法”清淤两人井下中毒窒息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 , 把我市近年来发生的有影响、有代表的生产安全事故作为案例 , 联合长江日报推出《以案说法·筑牢安全防线》系列稿件 , 以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 提升公众安全素质 , 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 引导广大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事故回放

  2015年8月24日7点左右 , 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安排施工班长程某带领5名同事 , 准备对武汉某公园的一条地下排水管道进行清淤作业 。

  程某首先安排同事依次打开了排水管道上的5个检查井 , 然后和安全员田某两人将拴住后腿的小白鼠放进井内接近井底部位 。 一段时间后将小白鼠提上来 , 观察是否正常 。

  7点30分左右 , 程某和田某在检查其他井时 , 同事魏某在后面边追边喊 , 说另两名同事余某和张某掉进其中一个检查井里 。 他们迅速赶到事发现场 , 并拨打了110、119和120报警求救电话 。

  同时 , 程某系好安全绳准备下井施救 , 当他沿井梯下到第六步时 , 也不省人事 , 其他人员迅速将其拉了上来 。

  消防人员赶到后 , 将余某和张某救出 , 120急救车迅速将3人送往医院抢救 。 程某在送医后经救治恢复正常 , 余某和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 (以上人物皆为化名)

  事故分析

  经调查 , 作业人员余某和张某违反操作规程 , 冒险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 导致中毒窒息死亡 , 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

  应急管理部门提示 ,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 , 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 , 自然通风不良 , 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的 , 如贮罐、地窖、污水池、沼气池、发酵池、下水道等 , 这类空间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 。

  按照规定 ,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 , 严禁擅自进入;进入前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 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进入时必须配备防毒面具及氧气罐等个人防中毒窒息防护装备 , 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 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

  我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 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 同时还应当安排专门人员对危险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

  而本案中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 , 作业前既未按规定使用专业设备测量检查井内的气体情况 , 也未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 对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未及时发现和制止 , 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不到位 ,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

  事故处理

  最终经调查认定 , 该事故是一起因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不到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和应急处置不到位而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建议 , 有关监管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 。

  事故警示

  在这起安全生产事故中 , 从普通员工到安全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到企业法人 , 或是为图省事 , 或是因为无知 , 无一例外把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丢到脑后 , 最终酿成了两人死亡的恶果 。 文/张薇 图/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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