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严禁组织学科类竞赛

  深圳特区报讯(首席采访人员 姚卓文)日前 , 经市政府同意 , 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 提出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科培训 , 严格依据课程标准教学 , 严禁组织学科类竞赛 , 且不得将培训结果输送给中小学学校作为招生依据 。

  据了解 , 《工作方案》由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以及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三部分组成 , 其中总体目标提出从现在起至2020年底 , 重点解决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因多头管理产生的监管弱化问题 , 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 , 形成监管合力 , 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 , 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重点明确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 完善备案制度 , 制定分类登记管理等办法 , 形成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重点提升中小学育人能力 , 改进中小学教育教学 , 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 提升学校教育质量 。 完善课后服务体系 , 拓展“四点半活动”内容 , 促进中小学生综合素养全面提升 。

  《工作方案》强调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科培训 , 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正常上课时间冲突 。 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 每次授课时间不超过2小时 , 每45分钟安排课间休息 。 培训结束不得留任何形式家庭作业 。 严格依据课程标准教学 ,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培训的 , 要基于相关学段国家课程标准组织教学 , 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 , 严禁拔高教学要求 , 严禁加快教学进度 , 严禁增加教学难度 。 严禁组织学科类竞赛 ,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不得将培训结果输送给中小学学校作为招生依据;不得委托或变相委托在职教师组织培训生源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