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现代物流需求为载货汽车进城“松绑”

  “现有载货汽车进城吨位限值、载质量利用系数的规定 , 已不符合当前城市发展和物流需求实际 , 导致载货汽车挂牌难、罚款多、资源浪费、车主抱怨、政府头疼等一系列新的矛盾 , 增加了全社会的运营成本 。 ”

  随着城市化、城镇化进程加快 , 城市物流业发展迅速 , 载货汽车成为城市物流的重要角色 , 发挥着必不可少的重要作用 。 当前 , 我国城市道路水平已发生了根本改变 , 载货汽车的安全性、环保等各项性能指标也实现了质的提升 。 但是 , 原有载货汽车进城吨位限值、载质量利用系数的规定 , 已不符合当前城市发展和物流需求实际 , 导致了载货汽车挂牌难、罚款多、资源浪费、车主抱怨、政府头疼等一系列新的矛盾 , 增加了全社会的运营成本 。

  问题原因:标准不合理

  我在调研中发现 , 当前进城载货汽车挂牌难、罚款多 , 运输业户难以维持生计 , 群众普遍意见很大 。 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首先是政出多门 , 载货汽车挂牌进城标准要求和数值不一致 。 工信部将载货汽车划分为N1类车型(总质量M≤3500kg)、N2类车型(3500kg<总质量 M≤12000kg)、N3类车型(总质量 M> 12000kg) , 并限定了不同的载质量利用系数;公安部规定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可挂蓝牌进城;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进城载货汽车载质量为2吨、1.5吨、1.25吨、1吨、0.75吨、0.5吨以下 , 标准不一 。

  其次 , 载货汽车进城吨位限值太低 , 难以满足城市发展和物流需求 , 使罚款成为合法的理由 。 载货汽车进城吨位限值太低 , 与城市物流发展相悖 。 如此低的进城吨位限值标准 , 在当前城市物流多样化的情况下 , 运输业户不可能不超载 , 成了典型的行政管理的笑话 , 使得罚款成为合法理由 , 足以说明载货汽车进城管理的乱象 。

  第三 , 总质量4.5吨以上的车辆挂黄牌、不能进城 , B证驾驶 , B证考取难度大、费用高 。 运输业户大多为低收入群体 , 购车和挂牌成本对他们而言是大投入 。 现行规定总质量4.5吨(载质量约2吨)以下的载货汽车挂蓝牌 , 可以进城 。 由于运量少 , 运输业户必然会选择载货能力强的车型 , 而总质量4.5吨以上的车辆只能挂黄牌 , 不允许进城 , 且须具备B证 , B证考取难度大、报名费用高 。 同时 , 黄牌车辆年检、保险、挂靠车队、高速通行等费用也较高 。

  执行标准与民情存在矛盾

  各地载货汽车进城吨位限值标准不一且限值过低 , “百害无一利” , “多”“高”“低”“难”问题突出 。

  “多”:载货汽车进城吨位限值太低 , 需大幅增加车辆与驾驶人员 , 加重了交通拥堵 , 增加了排放 , 大大增加了社会成本和资源浪费 。 如:某城市进城吨位限制0.5吨 , 若运输2吨生活物资 , 则需运输4次或4辆车同时运送 , 大大增加了车辆投入、人力、能源消耗等社会资源 。 “高”:进城载货汽车吨位限值过低 , 载货量少 , 使得单位运量耗油高、人力成本高 , 运营成本高 , 助推社会成本提高 。 “低”:受载货汽车进城吨位限值标准限制 , 载货汽车运量少、运输效率低 , 运输业户收益低 , 运营难以为继 。 “难”:运输业户在不同城市营运时 , 会受到不同标准的限制;企业为确保全国市场各地经销商正常销售挂牌 , 需设计开发多款车型、申报多个公告;基层执法部门处于执行标准和民情矛盾之间 , 处在管与不管的两难境地 。

  建议:全国统一标准有序管理

  据此 , 建议合理调整载货汽车进城吨位限值 , 全国统一将载货汽车进城吨位限值由总质量4.5吨(载质量约2吨)以下调整为总质量7.5吨(载质量4.5吨) , 并准予C证驾驶 。

  日本东京对载货汽车进城限制规定为:载质量5吨以下的载货汽车不限行 , 载质量5吨以上的中、大型载货汽车部分路段特定时间限行 。

  确立方便群众、方便物流的原则 , 合理规划城市物流布局 , 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 总质量7.5吨以下载货汽车大部分路段不限行 , 特殊路段部分时间限行;总质量7.5吨以上载货汽车分路段尽量缩小限行范围、分时间段限行;严格限制不达标车辆上路、进城 。

  合理调整载货汽车载质量利用系数标准限值 。 国家制定的载货车辆载质量利用系数规范要求 , 在一定时期内促进了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 。 但随着载货汽车排放持续升级 , 制动安全、碰撞等技术要求持续升级 , 各系统、配置相应增加 , 载货汽车载质量利用系数标准限值需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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