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挪用农民养老保险496万元 被判刑6年6个月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安徽一村干部挪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496万元 被判刑6年6个月
新华社合肥6月7日电(采访人员张紫赟)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 , 私自挪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 , 用于个人牟利和非法活动 。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宣判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 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方某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 , 对其违法所得7260元及挪用的公款496万元予以追缴 , 分别上缴国库、返还有关单位 。
法院审理查明 , 方某某系安徽省淮南市经开区淮建村村民委员会委员 。 自2012年下半年起 , 方某某负责本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收缴及申报工作 , 并用个人银行账户作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专户 。
2012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 , 方某某利用职务便利 , 先后共挪用该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496万元 。 具体用途上 , 挪用400万元购买银行“七天通知”类存款 , 后将本金归还 , 非法占有利息7260元;挪用96万元 , 其中24万元给其丈夫用于赌博 , 借贷7万元给他人 , 个人使用65万元 。
去年10月 , 方某某向淮南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投案 , 并向淮建村村委会退缴了被挪用的公款20万元 , 至今尚有76万元未归还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身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 , 方某某行为已经构成挪用公款罪 , 情节严重 , 遂作出上述判决 。 (完)
推荐阅读
- 农民发改委:前4月城镇新增就业354万 超9成农民工返岗就业
- 农民年纪大种不了地,如何生存?
- 国内进口粮食,农民外出打工,这很正常吗?
- 农民种植“黑果枸杞”,众人以为是不值钱的野果子,其实价值珍贵
- 乡村振兴 让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
- 老师在家长群发宝宝午餐照,却遭90后宝妈怒骂:打发农民工呢?
- 法官课堂进乡村 农民工权益有保障
- 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关爱农民工 夏日送清凉”禁毒宣传活动
- 文县:油菜丰收农民乐
- 大宁县太古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新时代农民理论讲学所正式揭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