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煤矿瓦斯超限致26人涉险 22名责任人被追责( 二 )

  “该煤矿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情况 , 可以说 , 相关负责人一点瓦斯风险意识都没有 。 ”杉木树煤矿“4·17”涉险事故调查组相关负责人称 , 煤矿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完善、不到位造成瓦斯积聚 , 在发现瓦斯超限後 , 不报告、不断电、不撤人、不设警戒 , 仍安排瓦斯检查员违规处置 。 据调查 , 2019年以来 , 该煤矿瓦斯超限12次但没有超限撤人原始记录;1月5日 , 煤矿已明确隐患治理措施 , 但直至事故发生 , 仍未落实 。 鉴於此 , 调查组从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8个方面提出了整改措施建议 。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 , 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省国资委对22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 。 其中 , 杉木树煤矿通风防灾部副部长、通风副总工程师、分管安全工作副矿长 , 以及芙蓉公司通风防灾部部长被予以行政撤职处分 。 杉木树煤矿、芙蓉公司另有多名相关责任人被予以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行政警告等处分 。 川煤集团安监局负责人以及负责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也被问责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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