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土壤污染乱占耕地乱采乱挖

  美丽富庶的三江平原腹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 是著名的商品粮产地 。 “保护黑土地 , 筑牢北大仓”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检察院以专项监督活动为载体 , 以解决公益受损问题为关键 , 率先开启了黑土地公益保护之行 。

  聚焦土壤污染 , 开展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农村畜禽养殖户规模小、总量大 , 粪污随意排放、露天散堆 , 易造成土壤、地下水和周边环境污染 , 导致蔬果等农产品中重金属、畜禽用激素等超标 。 针对这一问题 , 佳木斯市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 集中深入乡镇、村屯摸排线索 , 实地走访畜禽养殖场调查核实 , 及时启动诉前程序督促行政部门加强监管 。 同江市检察院在辖区内开展系统清理 , 发现47家畜禽养殖户污染问题 , 分别向5个乡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 并跟进监督整改效果 。

  由于历史累积和每年新增叠加 , 数量庞大的农药瓶(袋)等包装废弃物散布农村各处 , 残留农药引发的环境污染和人身安全隐患日益凸显 。 佳木斯市检察院依据法律规定 , 部署开展了“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 , 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监管 , 有效降低土壤污染风险和人身安全隐患 。

  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突出问题 , 佳木斯市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专项监督行动” , 督促清理农村生活垃圾680吨 。 东风区检察院履职中发现辖区内某村边有一处大型垃圾场 , 呈露天堆放状态 , 塑料袋等物随风四处飘散 , 污染了周边住户和耕地 , 在跟进监督该案整治效果中 , 进一步发现并监督了7处农村垃圾污染环境案件 , 推动乡镇政府集中进行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 。

  聚焦乱占耕地 , 清理非农用途违章建筑

  严守基本农田不被侵占红线事关国家粮食安全 , 该市两级院把占用基本农田改作非农业生产用途作为公益诉讼监督保护重点 , 积极摸排案件线索 , 及时监督行政机关清除占用耕地的违章建筑 。 郊区院主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某村村民马某在基本农田上建有120平方米的住房和养殖房 , 长年用于居住生活及饲养畜禽 , 全面调查核实行政监管部门怠于履行职责后 , 公开宣告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 , 行政监管部门下大力气进行了清理 , 违法建筑得以在短时间内顺利拆除 。

  为配合佳木斯市委市政府集中清理“大棚房”统一行动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 市院将从行政监管部门调取全市违规“大棚房”明细清单 , 按行政区划分解下发到相应基层院 , 基层院照单跟进监督 , 实地查看是否真清实拆 , 对超过清理时限行政机关怠于履职未监管拆除的 , 及时以司法监督督促行政执法 , 目前已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责令相关部门拆除4座违规“大棚房” 。 其中 , 富锦市检察院针对辖区内6处“大棚房”拆除后未恢复耕地 , 耕地资源持续受损害问题 , 向有关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 , 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 恢复耕地原生态环境 , 真正落实“大棚房”清理整治目的 。

  聚焦乱采乱挖 , 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非法采砂会加剧河水对于河岸、河堤的冲刷 , 导致河岸崩塌 , 造成大面积水土流失 。 自去年以来 , 佳木斯市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整治松花江佳木斯城区段非法采砂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 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 , 在打击非法采砂刑事犯罪的同时 , 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用于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 东风区检察院依法对闫某甲、闫某乙非法采砂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 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 已成功追缴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06万元 。

  富锦市检察院在对去年办理的“两山”非法开采矿石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回头看”走访调查中发现 , 行政机关作出的8件行政罚款决定未实际真正履行 , 导致受损土地资源无法得到有效修复 。 为此 , 富锦市检察院逐件梳理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 , 对制止资源环境破坏情况、处罚违法情况、执法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 向相关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 , 督促其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依法收缴行政罚款 。 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 , 高度重视 , 立即按照要求依法定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收缴340万元罚款用于恢复被毁黑土地的生态环境 。 (韩兵 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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