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老太专注“碰瓷”十年,谁给了她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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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老太专注“碰瓷”十年 , 谁给了她底气//----[ http://www.caoding.cn]

前不久 , 一则“70岁‘碰瓷王’被警方依法刑拘!”的新闻引发关注 。 日前 , 新京报的一篇《天津杜大娘的“碰瓷”十年》还原了其作案手段与碰瓷经过 。

据报道 , 在天津 , 被杜大娘碰过瓷的商户不在少数 , 他们反映 , 杜大娘已形成了“套路”:声称犯病、“道具”齐全、打持久战、不拿到满意价格决不罢休 。 近十年来 , 杜大娘依仗自己身患多种疾病 , 在超市、饭店、商场、药店、医院、旅馆、美容美发店等地碰瓷 , 以滞留不走、在经营场所内公开大小便、打砸物品、阻拦其他顾客正常购物等手段敲诈钱财 。

现实中 , 少数老人依仗其特殊身份为老不尊的例子并不罕见 , 如拦婚车要钱 , 占地跳广场舞 , 公交上打人霸占座位等 。 但本案中的杜大娘 , 可以说将其发挥到了极致 。

一方面 , 她的碰瓷经历长达十年之久 , 且碰瓷对象覆盖了十几种服务场所 , 几乎没有“盲区” , 以至于成为当地商户众所皆知的名人 。 另一方面 , 碰瓷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 耍赖撒泼地滞留、随地大小便、打砸办公室用品 , 别说商户 , 连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警方都无从下手 , 碰瓷成功率极高 , 讹钱数额从几百到几万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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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大娘给丽水商会写的保证书 。 受访者供图 。

杜大娘专业碰瓷十年 , 正是吃准了商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 , 毕竟如果真要耗起来 , 损失可能会更大 。 报道就提到 , 她咬定某饭店的牛肉是鸭肉后 , 饭店方面要想检测自证清白 , 得花费七千元 。 再加上 , 她年至七旬还身患各种疾病 , 民警在执法时也会投鼠忌器 。

也正是这类息事宁人心态和“法不责老”常态 , 助长了这位老太的碰瓷底气 , 诸般因素综合作用下来 , 就造成了“当地商户苦杜大娘久矣”的景象 。

那法律真管不了这种“坏老人”吗?

毋庸置疑 , 法律层面的确给予了老人、幼童、孕妇等弱势群体许多豁免条件 。 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 七十周岁以上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 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 , 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刑法修正案(八)》同样增设了七十五周岁老人犯罪减轻刑罚的条款 。

但得注意 , 这不是说老人违法犯罪可以免责 , 而是适当减轻处罚 , 尤其是考虑到其身体状况 , 一般不轻易使用拘留 , 警告、罚款等手段仍然使用 , 另外一些其他配套的惩戒手段如限制居住、禁止进入特定场所等 , 同样可以派上用场 。

回到此案上看 , 杜大娘已经是累犯 , 本该更早采取限制措施 , 且该处罚从重就从重 。 考虑到她已碰瓷十年 , 按照年龄推断 , 她在60岁就开始以各种手段来敲诈钱财 , 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减轻处罚的年龄 , 她明显没有达到标准 , 有关方面本不宜动辄法外开恩 。

要知道 , 在对这类倚老碰瓷的执法中 , “和稀泥”本质上就是将代价转嫁给商户 。

而抛开高龄、患病等特殊身份来说 , 对杜大娘持续碰瓷的做法 , 也不是无计可施 。 通报中提到 , 被刑拘的不只杜大娘 , 还包括她在内的团伙四人;另据报道 , 她的儿子、儿媳以及一位邻居经常陪她出行 , 并曾在其授意下配合碰瓷 。 这样看 , 即便拿年迈的杜大娘没有办法 , 完全可以从同行的人着手 , 用严格的惩戒来倒逼她收手 。

好在目前警方已经采取了刑拘 , 利用社会同情、法律宽恕讹钱的杜大娘 , 终于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

需要指出的是 , 此事只是为老不尊的极端呈现 , 杜大娘代表不了老年人群体 , 我们没必要将此事上升到“老人变坏”的高度 。

但这事无疑提醒很多人 , 弱势者的身份并不是违法犯罪的护身符 。

□余寒(媒体人)

编辑 陈静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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