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信社原理事长受贿六千余万:临近退休收钱有“紧迫感”

检察日报讯 2019年1月31日这天 , 对于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农信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吴伟雄而言 , 是一个刻骨铭心的日子 。 这天一早 , 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门口戒备森严 , 闻讯赶来的旁听群众翘首等待 。 很快 , 消息传来 , 法庭对吴伟雄受贿一案宣判:被告人吴伟雄犯受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 并处罚金350万元 。

一审判决后 , 吴伟雄不服 , 提出上诉 。

2月 , 海南省高级法院对该案依法进行二审审理 。 4月17日 , 海南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法院审理查明 , 2000年至2017年 , 吴伟雄利用职务之便 , 在工程发包、担保业务合作、银行贷款审批等方面收受李某等人6398万多元(其中2000万元未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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