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主任”:做好留守儿童的眼睛和帮手

  “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能够充当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眼睛 , 及时掌握信息、准确研判 ,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 为有需要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亟需、精准的帮助与服务 。

  ■ 姚龙华

  近日 , 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 , 明确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 , 要求在村(居)一级设立“儿童主任” , 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立“儿童督导员” 。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 是儿童中最需要帮助的群体之一 。 做好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 , 既是一项温暖人心的民生工程 , 也是一项关乎未来的重要工作 。

  在基层建立一支植根在儿童身边的工作队伍 , 打通关爱服务儿童的“最后一公里” , 极为必要 。 在村(居)一级设立“儿童主任” , 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立“儿童督导员” , 切中肯綮 。

  其实 , 早在2016年6月 , 为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 促进困境儿童全面发展 , 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 明确要求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 , 负责困境儿童保障最基层的日常工作 。 与“儿童福利督导员”“儿童权利监察员”相比 , “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叫法虽不同 , 但作用却异曲同工 , 并且人员构成、职责设定、上下联动方面的规定更具体 , 因而也更易落地生效 。

  在人员构成上 , “儿童主任”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或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担任 , 优先安排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担任 , “儿童督导员”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担任 。 他们具有一个共同特点 , 就是扎根基层“接地气” , 了解农村情况 , 能够充当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眼睛 , 及时掌握信息、准确研判 ,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 为有需要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亟需、精准的帮助与服务 。 正因如此 , “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的设立 , 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来说 , 可谓一项制度性福利 。

  事实上 , 目前全国已在乡镇(街道)一级配备了4.5万名“儿童督导员” , 在村(居)一级配备了62万名“儿童主任” , 且全部实现了实名制管理 。 但相对于全国近700万农村留守儿童以及数以百万计的困境儿童来说 , “儿童主任” “儿童督导员”的数量仍显不足 。 更重要的是 , 其中大部分都是兼职的 , 普遍存在精力不足、专业性不强的问题 。 因此 , 不仅要为“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队伍补充新鲜血液 , 也要加强对其规范管理与专业培训 , 使之充分掌握关爱服务儿童的知识与技能 , 确保工作高效展开 。

  值得注意的是 , “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 , 不仅仅是出于爱心的自愿选择 , 更是立足岗位的工作职责 , 如果工作落实不力、服务质量不高 , 就是一种失职渎职 。 都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 , “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只有强化责任意识、担当精神 , 将关爱服务工作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 才能真正成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护花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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