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20年罚金25万

  采访人员陈伟 通讯员李晓萍武夷山报道 5月13日 , 随着法槌庄严敲响 ,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福建省首例涉生态领域农村恶势力团伙案件 , 在武夷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判 , 15名被告人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

  2003~2018年 , 被告人伍某华为长期在武夷山市上梅乡茶景村、里江村、岭山村一带侵占林业资源、包揽工程 , 纠集被告人伍某威、周某、江某福、江某、彭某、曹某、游某、吴某形成相对固定的团伙 , 利用家族势力 , 称霸一方 。

  该犯罪团伙多次故意毁坏财物、盗伐林木、滥伐林木、强迫交易、妨害作证、殴打他人、串通投标、非法运输林木等 , 故意毁坏山场林木折立木蓄积量273立方米 , 盗伐山场阔叶树折立木蓄积量117立方米 , 滥伐山场林木折立木蓄积量2541立方米 , 交易金额达204万元 。

  为确保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 , 对65本案卷阅卷 , 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一一审阅 。 并及时召开庭前会议 , 听取控辩双方意见 , 进行证据交换梳理 , 归纳争议事实与证据 , 为开庭做好充分准备 。 庭审历时两天 , 庭审笔录达277页19万字 。

  依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 , 对伍某华等9人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 , 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强迫交易罪、妨害作证罪 , 判处伍某华有期徒刑二十年 , 并处罚金25万元 , 其他8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年不等 , 并处罚金 。 其他被告人伍某春、胡某等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五年不等 , 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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