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带气枪偷钓 将另一偷钓者当水鸡开三枪致重伤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温州男子带气枪偷钓 , 将另一偷钓者当“水鸡”连开三枪致重伤

去水库偷钓 , 偷钓之余还想打点野味 , 浙江温州文成县大峃镇的金某近日就因为自己这点“爱好”闯下大祸 , 把另一个偷钓者当做了水鸡 , 而且连开三枪 , 致人重伤 。 近日 , 浙江温州文成检察院受理了这件“奇葩案” 。

  嫌疑人水库偷钓 , 还非法带了气枪

嫌疑人金某平日喜欢健身、钓鱼、去山里逛逛 ,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 , 他从岳父那里获得一把气枪及若干枚铅弹 , 并抱有侥幸心理一直将该气枪藏在家中没有上缴 。

2019年5月7日晚 , 金某和朋友在健身时聊到南田一水库的水质好 , 鱼儿多 , 两人便相约一起去该水库垂钓 。 想到水库边上可能有水鸡、水鸭等野货 , 金某前往水库前还顺带将其违法持有的气枪放入了携带的钓鱼包内 。

对着“水鸡”开三枪 , 另一个偷钓者中枪倒地

当晚23时左右 , 金某二人开车前往文成县南田镇该水库附近寻找钓鱼位置 。 与此同时 , 被害人黄某也正在该水库边的茭白田里钓鱼 , 看到金某一帮人开着车远远驶来 , 还以为是水库承包人 , 于是就地躲了起来 。 夜深人静 , 周围黑压压的一片 , 金某二人在现场没有看到其他人 , 也没有发现有其他灯光或动静 。

金某使用手电筒对周围进行照射 , 此时躲在茭白田的黄某看到光线更不敢吭声 , 躲得更低了 , 正是这一躲所产生的动静被金某误以为是水鸡在动 。 他从车内拿出其之前准备好的气枪 , 朝着有动静的方向射击了三枪 , 其中第二枪击中了被害人黄某右腰部 , 被击中后的被害人黄某躲在茭白田里竟仍是未吭声 。 射击后 , 金某和朋友未发现有异常情况 , 后离开现场 , 随后被害人黄某也离开现场并报了警 。

惊觉自己重伤他人 , 嫌疑人次日投案自首

案发第二日即2019年5月8日中午 , 嫌疑人金某在路上听到有人在讨论南田一水库有钓鱼的人在夜里被枪击中受伤 , 联想到自己案发当晚在该水库用气枪进行的三次射击 , 他才意识到当时自己可能射击到了人 。 于是 , 金某当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 并及时上交了其所持有的气枪(经温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 认定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及剩余的铅弹 。

经鉴定 , 被害人黄某的人体损伤程度已达重伤二级 , 嫌疑人金某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 。 归案后 , 金某对自己抱有侥幸心理持有气枪并过失致人重伤的行为十分后悔 。 最终 , 嫌疑人家属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 , 嫌疑人方赔偿被害人损失 , 被害人黄某对嫌疑人金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 文成检察院于近日对嫌疑人金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

检察官提醒:

做守法公民 , 侥幸心理不得有 。 非法枪支的危害性较大 , 公民应充分认识私藏枪械是违法行为 , 如持有、私藏枪支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主动上缴 。 广大群众也要自觉抵制非法枪支 , 主动检举揭发非法制造、私藏、持有枪支弹药等违法行为 , 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 另外 , 广大的钓鱼爱好者在野外垂钓时也应注意安全 , 尽量避免深夜一人前往偏僻的地方垂钓 , 深夜垂钓应当通过设置灯光或发出声音等提醒他人 , 尽可能避免意外发生 。 同时 , 也应遵守有关钓鱼禁令规定 , 不私自在禁止钓鱼或未开放给公众的水域钓鱼 。

来源:都市快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