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网络“暗刷流量”第一案判了(15)
一定有人会问:两人不知道自己做的是“灰色生意”吗?为何会来法庭“自投罗网”?
原告常某某和被告许某自称 , 之所以选择诉讼方式 , 是两人坚持认为 , 自己都属于“中介” , 只是交易链条中的一环 。
“虽然这个行为(指“暗刷流量”——作者注)不好 , 但我只是在中间赚差价 。 具体到这个交易 , 我已经把钱垫付给代理人了 , 至少被告要和我分担损失 。 ”常某某及其诉讼代理人坚称 。
许某则认为 , 自己也只是受委托 , 帮助一名叫马某某的朋友“刷流量” 。 “最终获利人不是我 , 我也不该成为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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