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踏入P2P“险区”

  网贷行业进入监管整治阶段

  ■ 采访人员 沈勇

  随着监管层对网贷行业清理整顿的持续“加码” , 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认清网贷平台的风险所在 。 然而如何更直观地识别网贷平台 , 防止投资时踏入“险区”?有业内专家表示 , 即使是名称 , 也可成为识别P2P的指标 。

  “花名”难掩真面目

  “从名称分别 , 也很容易找到大部分网贷平台的共同‘面目’ 。 ”有工商登记人士向采访人员表示 , P2P网贷机构的Logo或简称通常是“××贷”“××金服”“××创投”“××金融”“××财富”“××理财”“××所”“××网”“××投资”“××宝”“××普惠”等 。

  P2P网络借贷的英文称谓是Peer to Peer Lending , 即“个体对个体借贷” 。 业内人士介绍 , 我国自2016年正式出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 对P2P网贷的正式名称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 , 具体定义是“依法设立 , 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 。 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 , 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 ”

  由此可见 , P2P网贷是一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 , 而不是金融信用中介 。 前者只是居间撮合方 , 不得对借款人进行增信 , 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而后者是直接放贷主体 , 通常先归集资金然后再作为出借方直接放贷 。

  P2P发展的本土改造

  “P2P网贷在中国已经经历了探索发展、野蛮生长、监管和整治的阶段 , 未来将进入规范发展阶段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向采访人员介绍 。

  在2006-2012年的探索发展阶段 , P2P作为新兴模式引入中国 , 行业进行了各种本土化创新 , 净值标、秒标、新手标、友情标、推荐标、担保标、抵押标、信用标等各种为促进投资活跃度的模式相继涌现 。 此阶段行业从业者不超过200家 , 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上海和北京 , 到2012年全年交易量不足200亿元 , 而2012年末行业资产存量规模不足50亿元 。

  第二阶段是野蛮生长阶段(2013-2015年) , 2013年火爆的余额宝唤醒了网络理财的热情 , 行业开始爆发式增长 。 其中 , 2015年P2P贷款余额同比增长320%以上 , 行业余额规模超过了4300亿元 。 2015年成交量也达到约9800亿元 , 同比增长约300% , 而历史累计成交则突破了万亿大关 。 截至2015年底 , 累计成立的平台数量超过7000家 , 而平台的分布 , 已经由广东、浙江、上海、北京蔓延至全国各地 。

  与此同时 , 行业风险也快速累积 , 期间爆发了臭名昭著的“e租宝”等重大风险事件 。

  行业风险出清尚待时日

  日益积累的行业风险引起中央监管层的高度重视 , 网贷行业自2016年至今 , 也进入发展的第三阶段——监管和整治阶段 。

  2015年8月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对于P2P网贷行业的正式监管则是从2016年8月24日银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被业内称为P2P网贷行业“基本法”)开始 。 此后分别发布了三个指引 。 至此形成了“一个办法 , 三个指引”的”“1+3”初步监管框架 。

  为了整治行业乱象 , 自2017年初起国家陆续出台了各类整顿文件 , 还以国家P2P网贷整治办的名义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 , 对网贷机构实施机构自查、协会自律和行政检查 。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清理整顿 , 化解风险 , 防范系统性风险 , 维护金融稳定 , 这一阶段的任务尚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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