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副总裁汪凌鸣被辞: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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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上午消息 , 根据小米集团人力资源部内部发出的处罚通知邮件显示:小米公司国际部员工汪凌鸣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 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 同时 , 小米集团国际部管理层经过讨论决定 , 对汪凌鸣予以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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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凌鸣公开演讲照片

而根据网站公开信息的查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指:猥亵他人的 , 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 , 情节恶劣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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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的任命书

公开资料显示 , 汪凌鸣曾任话机世界集团首届董事、天语手机副总裁等职务 。 2017年上半年 , 汪凌鸣加入小米 , 曾任小米公司副总裁 , 兼任销售与服务部总经理 。 今年1月 , 小米公司曾发集团文件 , 为尽快推动小米非洲业务的拓展 , 成立非洲地区部 , 由汪凌鸣负责 , 向王翔汇报 。 (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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