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投诉IP维权案例丨权利方要求店铺同步价格,不同步就投诉售假?( 五 )

  广东新阶联同心服务团成员、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师 官国鹏 回复:

  您好 , 根据该投诉反映的问题 , 2018年9月13日您收到淘宝网“投诉假冒商品”的违规通知 , 您所销售的多款商品涉嫌侵犯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548650号“自然堂CHCEDO”的商标权 , 其商标注册类别包含了0306小类(化妆品) , 其商标专用权期限是2011年09月14日至2021年09月13日 。

  但您对此并未向淘宝网提出申诉 。

  若确如您所述没有销售假冒商品的话 , 建议您:1、首先提供商品的合法来源证据 , 向淘宝网进行申诉;2、若申诉不成 , 您可预约前往杭州阿里访客中心处理相关事宜;3、如果在阿里访客中心也无法处理时 , 确认没有销售假冒商品的情况下 , 准备好相关证据可以通过互联网法院诉讼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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