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购保险享受补贴

  (采访人员丛民)“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 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 , 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 , 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 。 ”日前 , 山东省临沂市出台《临沂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施细则》 , 根据要求 , 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均可享受补贴待遇 。

  此次补贴范围包括 , 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 , 经工商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 以家庭为服务对象 , 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 , 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的家政服务机构及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 。 以及从事家政服务业 , 年龄在16至60周岁 , 由家政服务机构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的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

  根据要求 , 家政服务机构应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 。 符合就业登记条件的 , 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 。

  补贴标准按“先交后补”的原则 , 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 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 , 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 , 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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