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自曝吃回扣比例超10% 万宁市卫健委:已派调查组

  吃相丑陋的“吃回扣” , 素来为社会所不容 , 但遗憾的是 , 这个行业里总有一些“暗流” 。 日前 , 海南万宁市和乐中心卫生院一医生自曝和同事开药拿回扣 ,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 , 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

  举报医生华生(化名)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据其了解 , 他所在的医院普通医生的回扣比率一般为10%~15% , 院长的回扣比率在15%左右 , 自己每个月到手的回扣金额基本上是1000元至2000元 。

  对此 , 万宁市卫健委21日晚发布消息称 , 将进一步加强专项调查组力量进行深入调查 , 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

  医生自曝“被动”拿回扣

  “我在这个医院差不多五六年 , 现在虽然已经取消了加成 , 但回扣现象一直都存在 , 基本上每个医生都有 。 ”华生在电话中告诉《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 , 尽管因自曝拿回扣上了微博热搜 , 但他第二天仍正常到医院工作 。

  华生写信举报称 , 他和医院多位医生存在收受药商回扣的情况 。 根据华生向采访人员提供的举报信 , “门诊部一些医生的业务量大 , 如果一个月看病开出10万元的药物量 , 即可获得15000元的药品回扣金额 , 即按药物的10%~15%回扣分配给医生 。 ”

  在和采访人员的交流中 , 华生坦言 , 自己也拿了回扣 , 每个月大概是1000元至2000元 , “我的确是拿了回扣 , 但不拿又怎么会有证据举报呢?拿回扣并不是我去威胁别人 , 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给我的 , 我知道这个情况不对 , 拿回扣的确是违法的 。 ”

  其进一步透露称 , 自己的回扣数额并不算多 , 开药多的医生每个月也能拿到不少 。 他还在举报信里对拿回扣的具体方式进行了描述 , “中心药房内的负责人也会收受药品回扣钱 , 药房负责人将每月每位医生看病开的药品量数单据送给药商 , 药商根据药品量数回扣相应的费用分配给负责人 。 每个月根据药房提供的清单结算 , 然后由药房把现金、清单装进信封给到医生 。 ”

  华生提供给采访人员的图片显示 , 回扣清单均为表格状 , 部分单子上有他自己的名字 。 他告诉采访人员 , 如果给到整个科室的回扣款项出现零头 , 就被作为公共费用用来买咖啡、茶叶等消费品 。

  在举报之前 , 华生也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心里斗争 。 “总是有一种矛盾心理 , 举报还是不举报 , 这个事情是干还是不干 , 一边是领导 , 一边是同事 , 心理反复纠结 , 持续了很长时间 。 ”华生表示 , 不论是良心发现也好 , 为了正义也好 , 心里总是有一个出发点 。

医生自曝吃回扣比例超10% 万宁市卫健委:已派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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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万宁卫健委:调查结果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医生自曝拿回扣 , 还提及了医院的其他医务人员 , 事件发酵后 , 相关方紧急澄清 。 万宁和乐中心卫生院院长唐某某对媒体回应称 , 举报是否属实 , 得等调查结果 。 他也并非像举报所称 , 知晓医院存在开药拿回扣现象 。

  5月21日晚 , 万宁市卫健委发布消息称 , 将进一步加强专项调查组力量进行深入调查 , 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 同时为了便于开展调查 , 决定对和乐中心卫生院院长唐某某、药房负责人李某某作出停职审查处理 。

  万宁市卫健委表示 , 对医生吃回扣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 , 对任何违纪违规行为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 , 绝不姑息 。 同时将举一反三 , 对该市医疗行业全面进行深入调查 , 对相关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

  实际上 , 回扣现象在医疗领域并不是一个陌生的话题 , 在医药产业不断向前发展的过程中 , 也有部分医生或医药代表因为拿回扣触犯了法律 。 2016年 , 央视采访人员曾历时8个月调查上海、湖南6家大型医院 , 报道医疗回扣事件 , 发现医药代表拿到的提成是药品价格的10% , 医生收的回扣则是药品价格的30%至40% 。

  在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创始人史立臣看来 , 彻底杜绝这种回扣现象需要多种举措共同起作用 , 并非短时间内可以完全改变 。

  史立臣认为 , 药品进到医院里面 , 不是销售而是算作库存 , 只有医生开出处方才是销售 , 之所以会发生医生回扣事件 , 其实与相关案例的惩罚力度较轻有一定关联 , “对医生和医院惩罚力度不够 , 把大部分压力给了医药代表和药企 。 如果这种现象一经查实 , 比较严厉的处罚方式是取消医生的从医资格 。 ”

  史立臣表示 , 存在回扣现象还有一部分原因是药品竞品过多 , 一款产品几百上千家药企生产 , 竞争压力较大 , 而类似专利药很少存在回扣的问题 。 因此 , 调整医生的收入结构同样十分重要 , 让医生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自己的诊疗水平 。 同时 , 有关部门通过网络加强对医生开处方的监测和查验也是十分重要的 。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 , 2017年12月底 , 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 明确了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 , 此举被认为是减少医生吃回扣的良策之一 , 但时至今日依然没有正式出台 。

  医生的回扣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对《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表示 , 医务人员收受回扣触犯法律 , 这是毫无疑问的 。 我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 , 利用职务之便 , 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 情节严重的 , 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另外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规定: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 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处分 , 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 , 由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那么 , 医生收受回扣构成何种犯罪?对此 , 刘凯认为 , 司法实务中对医务人员收受回扣是构成受贿罪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判罚不一 。 一般情况下 , 区分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关键是受贿人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 。 如果是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受贿则构成受贿罪 , 以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受贿则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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