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女将初恋男友列为发展对象

  长沙晚报讯(全媒体采访人员 周辉霞)“开门 , 开门 , 公安查房!”昨日凌晨 ,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开福区月湖一期安置小区居民楼的宁静 。 12个小组350名执法人员的突然出现 , 令该处的传销人员猝不及防 , 172名涉传人员在这次突击开展的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中被送上遣返的大巴 。

  与此同时 , 由市打传办组织 , 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动的专项执法行动在其他区域同步进行 。 到采访人员昨日发稿时止 , 执法人员共检查场所813处 , 捣毁窝点156个 , 查获传销人员324名 。 以“1040工程”“纯资本运作”为噱头 , “参观”“考察”“投资”为幌子 , 骗取他人来长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行为得到有效清查和控制 。

  昨日执法人员冲进月湖一期安置小区某栋三单元五楼时 , 广东姑娘林某还声称“不是传销人员” 。 执法人员将她带出来时 , 还找到了她藏在阳台上的“业务开拓计划本” 。 她交了3800元入门费 , 但要赚钱 , 还需拉人头、招下线 。 她在笔记本上注明初恋男友范某最大的弱点就是容易相信她的话 , 准备诱骗其来参加传销 。

  开福区打传办相关负责人邓波介绍 , 市民发现有传销嫌疑的情况 , 或者自己遭遇传销组织控制 , 可以拨打12315、89971688两路电话 , 向当地打传部门、公安机关报警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 对于参加传销的人 , 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介绍、胁迫、诱骗参加传销的 , 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 处10万元到50万元的罚款;对于组织领导传销的 , 处以50万元到200万元的罚款 , 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违法所得;有犯罪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近两年来 , 长沙市以创建“无传销城市”为目标 , 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创新管理 , 共创建无传销社区(村)1554个 , 覆盖率达92.06% 。 但在安置房集中区或者城乡接合部 , 传销人员仍有露头 。 为此 , 长沙市推动多元共治共管 , 新出台《长沙市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 , 对于市民的举报 , 最高奖励金额为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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