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不开灯逆行被撞伤交警判电动车主担全责

  本报常德讯 近日 , 常德市城区交警直属一大队辖区发生两起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

  5月19日11点25分 , 舒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洞庭大道辅道由西向东逆行至朝阳路路口右转时 , 遇到王某驾驶小车沿朝阳路左转至洞庭大道辅道处 , 由于舒某在辅道内逆行 , 导致两车相撞 , 舒某受伤 。 舒某逆行是形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 负事故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 。

  5月19日晚8点46分 , 游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武陵大道由北向南逆行至建设路路口左转时 , 遇到唐某驾驶小车由北向南行驶至该处 , 由于游某夜间未使用灯光且逆行 , 导致两车相撞 , 游某受伤 。 游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 是形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 负事故全部责任 。

  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陈警官称 , 这两起事故都是因为电动车逆行违法引起的 , 因此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 , 判电动车驾驶人负主责和全责都有法律基础 。

  本报采访人员骆一歌通讯员刘小满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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