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40余万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受贿40余万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江西彭泽公安局原副局长汪某获刑六年

  (采访人员 胡佳佳 通讯员 周林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0余万元 , 同时不正确履行査禁违法犯罪活动职责 , 明知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无证经营一家加油站 , 有案不查 ,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 近日 , 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该起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 依法判处汪某有期徒刑六年 , 并处罚金20万元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2007至2018年 , 汪某先后利用担任彭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 彭泽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鲍某等人财物共计41.687万元 。 同时 , 汪某身为公安干警 , 不正确履行査禁违法犯罪活动职责 , 明知以鲍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无证经营一家加油站 , 为徇私利 , 有案不查 ,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汪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根据汪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 ,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 并处罚金20万元;以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 并处罚金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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