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处罚不能“毛毛雨”( 二 )

  身份证件已经成为人们出行、工作、就业等参与诸多社会活动的通行证 , 没有身份证件 , 寸步难行 。 而一旦身份证件被他人冒用 , 则会给自己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和麻烦 。 譬如 , “被贷款”“被老板”後可能面临难以清偿的巨额债务 , 进而被列入失信名单 , 背负“污点”;“被结婚”“被上学”更会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 。

  虽然发现身份证件被冒用後 , 受害人可以通过相关途径寻求救济 , 要求有关部门查清真相後恢复自己的身份资讯 , 更正、清理与自己无关的资讯 。 但这一过程往往复杂漫长 , 且被冒用者还要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 就以韩晓强“被老赖”事件来说 , 其为处理此事已经支出了住宿费、交通费、律师费等2万元 , 且在一定时期内被认定为“老赖” , 难以正常出行 , 承受精神、名誉等多重伤害 。

  然而 , 此番案件中 , 冒用者仅被行政拘留5日 。 跟被冒用者付出的代价和成本相比 , 这样的处罚简直是“毛毛雨” 。 这能震慑住现实中那些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人吗?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