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男子违法实施暴力讨债被判刑

  近日 , 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被告人陈某、张某、江某寻衅滋事一案 。 三被告人均系男性、80后、四川大竹人 。 案发前 , 被告人陈某、张某均有犯罪前科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被害人蒋某与被告人陈某有债务纠纷 , 被告人陈某对被告人江某、张某亦负有债务 。 为了从被害人蒋某处收取债务 , 自2018年5月至6月28日止 , 被告人陈某邀约被告人张某、江某 , 采取驾车堵蒋某经营的企业大门、敲打蒋某家门等方式滋扰、纠缠被害人蒋某 , 向其索要债务 , 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 , 严重影响被害人蒋某的工作、生活及经营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陈某、张某、江某采取滋扰、纠缠的方式恐吓被害人蒋某 , 向其索要债务 , 严重影响被害人的工作、生活及经营 , 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 三被告人系共同犯罪 , 被告人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 , 是主犯;被告人张某、江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 , 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 综合考虑被告人张某、江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 , 决定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 。 被告人陈某、张某有犯罪前科 , 应酌定从重处罚 。 大竹法院根据三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 , 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一年、十个月 。 (袁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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