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找调诉对接工作站去

  为了过节费、取暖费等福利待遇 , 今年73岁的潘奶奶和老同事们没少跟退休前所在的企业折腾 。

  如果通过司法程序维权 , 这一程序经过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再到强制执行 , 至少1年时间 。 而这对于老人们来说 , 光跑腿就有点吃不消 。

  为此 , 潘奶奶和另外两位老同事来到了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与东城区司法局联合启动的诉调对接工作站 。 在这里 , 经过3个小时的调解 , 他们拿到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 , 大大缩短了维权周期 。

  今年3月 , 东城区法院与4个司法所、1个社区合作设立了5个诉调对接工作站 。 充分利用司法所和街道调解力量 , 让群众少跑腿 , 将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

  国企改制 , 新老板不兑现承诺

  潘奶奶是北京一家商贸公司的老职工 , 和她一起出现在东城区司法局东四司法所调诉对接工作站的还有两位老同事 。 在这里 , 3位老人与公司代表进行了最后一次谈判 , 内容主要关于退休职工的福利发放时间 。

  据了解 , 2012年这家商贸公司改制 , 接手公司的老板签署了书面承诺 , 同意“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现有企业补贴及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 仍按原标准、原渠道继续发放 。 供暖费报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然而 , 新老板在经营中发现这家老国企的铺面、房产大部分都是承租的 。 改制后 , 有些公租房的租金上调 , 公司管理层认为 , 承担退休职工的福利待遇负担过重 , 企业吃不消 。 从2014年开始 , 退休职工的供暖费、过节费等待遇就没按期发放过 。

  公司也曾提出用一笔钱一次性解决待遇问题 , “但方案中给钱太少 , 70多岁的职工只给2000多元 , 80岁以上的只给1000多元 。 ”潘奶奶对采访人员说 。

  一次性解决方案搁浅后 , 2017年开始 , 退休职工们陆续将商贸公司起诉至法院 。

  采访人员从北京审判信息网上获悉 , 该商贸公司与其退休职工之间的劳动纠纷从2017年5月开始大量出现 , 到2019年4月还有诉争存在 。 这些纠纷的原告 , 大多都是年龄在60岁~80岁的老人 , 诉求几乎都是要求企业支付取暖费、过节费等福利待遇 。

  调诉对接 , 维权周期1年变两月

  退休职工与企业双方矛盾发生时间长、历史遗留问题多 。 如何调解才能达成一致呢?

  东城区法院冯晓光法官介绍说:“我们进行了多次沟通 , 做了大量工作 , 希望双方各退一步 。 跟企业高管 , 我们谈应诉成本 , 每年多次应诉成本高 , 而且每次应诉都败诉 , 拖到强制执行还是得给钱;跟职工 , 我们解释说 , 把企业搞垮了就更没人负担这些待遇了 。 ”

  虽然前期做了不少沟通 , 当天的调解还是持续了3个小时 。

  企业方代理人同意支付 , 但在期限上坚持要两个月的筹款期 。 “其他职工得知调解书内容后 , 肯定也会要求按期支付 , 200多人是一大笔钱 , 短时间拿出这么多钱 , 企业会发生经营困难 。 ”公司代理人说 。

  但潘奶奶等人要求两周之内必须拿到钱 , “两个月之后 , 他们又说了不算 , 怎么办?”

  调解员解释说:“调解成功后 , 法院会现场制作裁定书 , 加盖法院公章 , 有法律强制力 , 公司赖不掉 。 公司不按期执行 , 可以带着裁定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最终 , 潘奶奶等3名职工与公司达成协议 , 现场开庭确认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 并当场出具了裁定书 。

  东城区法院法官介绍 , 诉调对接模式是指在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 尚未立案之前法院和司法所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 , 或当事人在街道、社区调解矛盾的工作模式 。 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 法院将依法审查确认调解协议法律效力 。 法院在调解工作中主要承担两方面工作:从法律业务方面 , 对调解人员进行辅导;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

  另据介绍 , 东城区法院与劳动监察部门拟签订协议 , 将诉调对接模式引入劳动争议案件 , 邀请调解员常驻劳动监察部门 , 方便职工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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