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中队放行未罚款违章车243辆 中队长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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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辆违章车辆被交警查扣 , 不过很快就放行了 , 违章记录也会删除 , 相关违法人员还不用交罚款 。 这事发生在四川乐山的一个交警中队 。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5月15日曾报道 , 四川乐山一涉黑团伙勾结交警和稽查人员 , 围堵外地货车强收“带路费” 。 此案中被查处的涉案公职人员 , 除了乐山市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名交通协管员 , 还包括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名叫李波的原中队长 , 其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刑一年 。

1979年出生的李波 , 案发前曾担任乐山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某中队的中队长 。 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审理查明 , 李波利用中队长的职务便利 , 先后收取张某好处费2万元 。 他个人占有0.4万元 , 并将剩余1.6万元交给中队指导员 , 用于发放辅警福利等开销 。 此后 , 李波擅自决定并授意中队协警 , 对张某等人途经该中队辖区的大型商品运输车辆 , 不罚或少罚 , 且予以放行 。

法院认定的一份书面证据显示 , 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 , 李波任职的交警中队对查扣的243辆违章车予以放行 , 应收罚款却未罚款的金额为65270元 。 证据显示 , 中队干警将上述车辆的违章记录自行删除 。

该中队内勤人员的证言证实 , 上述243台违章车是扣回中队处理的车辆 , 但因各种渠道打了“招呼” , 最终未录入系统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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