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坐牢还领养老金 只是一个地方的现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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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犯人一边吃着牢饭 , 一边拿着“养老金” , 坐牢不“白坐” , 还能熬时间“挣钱” , 这种“非常待遇”让人大跌眼镜 。

据报道 , 从2018年10月开始 , 浙江省台州市检察机关针对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 截至今年4月底 , 已发现违规领取养老金的有200余人 , 涉案金额达360余万元 , 其中 , 已有100余人被停发基本养老金 。

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 , 本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 对于服刑人员来说 , 羁押在监、剥夺人身自由 , 本来是针对危害社会行为的严厉惩罚 , 如果一边蹲着大牢 , 一边还能拿着养老金 , 岂不是等于服刑还有“补贴”?待在监狱里面“休闲养老” , 刑罚制度应有的惩罚和震慑作用 , 又将如何实现?

本该停发的基本养老金照发不误 , “美了”服刑人员 , 羊毛却出在国家身上 , 对于其他纳税公民 , 更是一种不公 。

更何况 , 翻看现行法律条文 , 也没有如此“优待”服刑人员的内容 。 原劳动保障部办公厅早在2001年12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 , 当离退休人员发生“被判刑收监执行”等情形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 。 在原劳动保障部2001年3月8日回复黑龙江劳保厅的有关文件中 , 也有类似要求 。

既然规定就摆在桌上 , 为什么还会出现“坐牢还领养老金”的情况?追其缘由 , 信息沟通渠道存在“肠梗阻” , 是不可忽视的原因 。 虽然社会早已进入了信息化时代 , 但一些部门之间的协作 , 却还远远没有跟上 。 服刑人员的相关信息 , 虽然为司法机关所掌握 , 却并没有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共享 , 以致在各管一头、各自为政中 , 国家财产汩汩流失 。

平心而论 , 当地检察机关开展的这次专项监督很及时 , 也很有必要 。 如果不是仙居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一起案件时发现“蹊跷之处” , 浙江台州检方继而扩大专项监督范围 , 恐怕很多养老金还在流向不该去的地方 。

但是 , 类似坐牢照领养老金不误的现象 , 是否仅限于浙江台州一地一隅 , 恐怕还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 毕竟 , 从全国范围来看 , 在司法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 , 还没有建立起常态化的信息沟通机制 , 这也就为“漏网之鱼”的出现埋下了伏笔 。

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 , 不仅损害了社会公平 , 也戕害了司法正义 。 在扩大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范围、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的同时 , 还应尽快打破“肠梗阻” , 在全国范围构建起信息共享机制 , 把有关服刑信息同步传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及时封堵住违规发放养老金的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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