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音喇叭喊话、彻夜敲门催债 这个“软暴力”团队涉恶势力犯罪被公诉

  扬子晚报讯(秦雪、胡守珍、刘浏)散发小卡片、撰写委托书、签订书面合同 , 南京江北地区一个游走于刑事犯罪边缘的“讨债团队” , 终于撕下了“合法催要”民间借贷的伪装 。 4月24日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 被告人赵某等5人高音喇叭喊话、彻夜敲门等典型的“软暴力”违法手段催收债务 。 该案也是自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以来 , 浦口检察出庭公诉的首起“软暴力”犯罪案件 。

  催债“全家桶” , 通宵滋扰彻夜无眠

  2017年一个夏夜的晚上10点多 , 家住江北的杜女士正准备入睡 , 突然听见有人敲门 , 透过猫眼 , 杜女士看到了外面3个20来岁的小伙子 , 拍着门喊话说要找她的前夫唐某 。 杜女士猜测是这些都是上门向唐某要债的人 , 怕影响到邻居 , 就开门说自己已经和唐某离婚 , 请他们离开 。

  来人正是赵某和他的“讨债团队” , 他们此前得到的消息表示唐某是和老婆离婚了 , 但目前还住在一起 。 杜女士关门后 , 赵某等人并没有放弃 , 每隔几分钟就用力敲门 , 不让房内的人睡觉休息 。 可敲了半天 , 就是没人应门 , 他们合计了一下 , 人家在家里吹空调 , 而门外的自己就只能靠皮肤散热 , 本着“要热大家一起热着”的想法 , 赵某等人拉掉了杜女士家里的电闸 , 逼迫唐某现身 。 发现停电的杜女士立即打电话报修 , 在发现是赵某等人制造的“人为故障”后 , 双方又再起争执 , 直到凌晨4点 , 不堪其扰的杜女士走出家门 , 前往派出所报案 。

  在这过程中 , 赵某等人也没有放弃滋扰杜女士 , “我从家里走到派出所 , 他们也跟着我去 , 一路上用高音喇叭喊话骂人 。 ”次日上午9点 , 这场持续了近12个小时的催债行动才暂时中止 。 遭受滋扰的还不仅是杜女士 , 前夫唐某的父母、杜女士的父母也都没有躲过 。 报案当天下午 , 赵某等人就从债主那里问到唐某母亲娄老太的住址 , 更换目标、上门要钱 , 一直闹到夜里12点才走 , 娄老太和老伴也因此外出住宿 , 不敢继续住在自己家中 。 2天后 , 他们又找到了搬回娘家躲避纠缠的杜女士 , 继续拍门要钱 , 担心父母生活受影响的杜女士只得开门“谈判” 。 几轮讨价还价过后 , 最终确定由杜女士代唐某偿还欠款10万元 , 而这10万元中 , 有三成是赵某等人的“服务费” 。

  与杜女士相同 , 狄某、滕某、朱某等多名受害人也遭到了赵某等人不同程度的“软暴力”违法讨债 , 被迫代替家人“还上”不明性质的欠款 。

  深夜“美人计” , 非法拘禁限制自由

  2017年上半年 , 赵某接到一笔催债生意 , 债主说要赵某到安徽和县找一个姓周的老头要钱 , 这个老周欠他两万多元 。 接到生意的赵某第一时间要到了老周的号码 , 因为不知道老周的具体住址 , 就指使秦某用女朋友的微信号申请好友 , 想通过网上聊天把老周骗出来 。 第一次找人时 , 赵某等人利用微信发消息给老周 , 等他点开信息 , 再利用技术手段查看他的具体位置 , 由赵某开车带人到位置上的小宾馆等人 , 可等了一天也没有等到 。 寻人未果的赵某等人只好返回南京 , 继续利用秦某女友的微信号和老周联系 。

  因为第一次行动的落空 , “美人计”催债骗局前后一直持续了20多天 , 赵某等人才将老周骗到火车站附近的一家招待所里 。 “我是大概夜里十二点多到的那个房间 , 敲门一开就看见房间里面几个男等着我 , 把我摁坐在床上 。 ”据老周说 , 因为要债的人拿出了自己写的欠条复印件 , 他瞬间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 “我说没钱 , 他们就一边打我一边让我还钱 , 不还钱不给走 。 ”害怕赵某等人再动手的老周只好同意还钱 , “钱肯定还 , 但是要想办法 。 ”得到老周保证的赵某等人又将他带到一处足疗店 , 因为一直被人看着不准离开 , 无奈之下老周只好通过网上转账6000元换来了人身自由 , 此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12点了 。 据赵某供述 , 这笔钱其实并没有还给债主 , 而是被赵某等人以“服务费”的名义拿走了 。

  办案检察官:除恶务尽 , 积极回应法治新期待

  检察机关指控 , 2017年至2018年初 , 赵某纠集秦某、丁某某等人以非法讨债为业 , 通过散发小广告的方式招揽生意 , 以非法手段向被害人讨要债务 , 在南京江北地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 , 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据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胡守珍介绍 , 赵某等人吃住安排 , 统一安排食宿 , 同时建立了名为“天王盖地虎”的微信工作群 , 群里随时发布讨债事务和相关要求 。 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 , 已形成以赵某为首、秦某为重要成员、丁某某等人积极参与的 , 组织架构清晰、管理较为严格的非法讨债犯罪集团 。

  4月9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 明确了“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 , 同时指出“软暴力”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手段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断水断电……

  “赵某等人的催债并非只针对债务人本人 , 还包括其家属 , 而其违法活动中 , 许多行为都符合这一表现形式 。 ”

  行为人依靠恶名进行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 , 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 , 给被害人带来巨大的心理恐惧 , 造成精神压力 , 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财产权益 , 也污化了一方净土 , 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胡守珍表示 , “软暴力”讨债并非新生事物 , 《意见》的出台 , 解决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假借民间经济纠纷、游于刑事犯罪边缘的问题 , “在本案的办理中 , 我们能够与公安机关统一证据标准 , 在30天内完成证据补充和数十笔违法犯罪事实的审查认定 , 实现从严从快办理 , 都得益于此 。 ”

  她还表示 , 在法律层面精准界定“软暴力” , 是对“软刀子伤人”的痛点直击 , 也是对老百姓法治新期待的积极回应 , 有利于将扫黑除恶斗争引向深入 , 进一步推进社会秩序的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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